董事會
協會的管理機構是董事會(BoD),由協會的創始人和董事會邀請的人士組成。董事會負責監督協會的總體發展,政策和管理以及協會運營的公益法律服務計劃。
董事會成員:
- 何君柱律師, BH
- 何君堯律師,BBS,JP
- 藍鴻震博士, GBS, ISO, JP
- 何偉峯律師
- 羅妙嫦律師
- 王嘉慧律師
董事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,期滿可以續任。董事會每月召開會議審議和討論協會的業務,並有四個常務委員會輔助,在政策事務和管理業務提供意見。
協會的管理機構是董事會(BoD),由協會的創始人和董事會邀請的人士組成。董事會負責監督協會的總體發展,政策和管理以及協會運營的公益法律服務計劃。
董事會成員:
董事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,期滿可以續任。董事會每月召開會議審議和討論協會的業務,並有四個常務委員會輔助,在政策事務和管理業務提供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