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培訓
第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《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》,指出要“加強涉外法治建設”。 建立一體推進涉外立法、執法、司法、守法和法律服務、法治人才培養的工作機制。 “為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涉外法律人才培養,IPLSA與廣東律協簽署了合作備忘錄,協助廣東省培訓一批涉外法律人才。 同時,IPLSA希望通過一個內地涉外法律人才培訓課程,力求以結合現場教學、實習考察的新型模式進行,希望吸納包括官方、專業團體、學術機構、企業、法律執業人員參與,共同為律師同仁進行培訓。
培訓對象
有意學習涉外法律服務相關知識的中國內地執業律師
學習核心內容
• 爭議解決
• 仲裁裁決和法院判決的跨境執行
• 法律查明機制
完成培訓的律師,將會具備以下優勢:
